甘孜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的通知

州直属部、各县(市)管理部:


根据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》(银发〔2022〕226号),自2022年10月1日起,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.15个百分点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。


一、2022年10月1日起新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,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,贷款利率从3.25%下调至3.10%;贷款期限5年(含)以下的,贷款利率从2.75%下调至2.60%。

二、2022年10月1日之前已经审批完毕但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,按此次下调后的利率发放贷款,并在贷款发放前,完成涉及的相关手续和合同文本利率修改工作。

三、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,自2023年1月1日(含)开始,按当日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标准。

四、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保持不变,即: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利率3.575%;贷款期限5年(含)以下的贷款利率3.025%。

五、各管理部做好贷款利率调整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,重点关注利率调整后的执行情况,如有问题,请及时向州中心业务信贷部反馈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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